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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新闻网——生态建设执法“不能下不为例”——访山西大学环境科研所教授董立华

2015-03-15 信息来源:山大新闻网


   山西作为黄土高原的典型地区,生态环境一直处于脆弱状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现象严重的背后充斥着很多人为的因素。”山西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教授董立华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毁林开荒、过度樵采、轮荒以及不合理的耕作制度和开矿,造成人类对环境的二次破坏,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建设生态、保护环境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向来密不可分。自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至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建设并列的高度,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位一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建设正因其特殊重要性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生态环境建设也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两会报告提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董立华告诉记者:“难度大、易反复是环境污染治理中大难题,由于部分企业和个人法治观念淡薄以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监管缺位,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各类环境问题仍处于多发态势。在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系统退化、环境污染问题频发的背景下,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各界,都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地位;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当前,我国正步入增速换挡、方式转变、结构优化、驱动力转换的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建设是新常态的重要特征之一。这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绝不仅仅是污染防治,还包括发展方式与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变革,需要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统筹谋划、全面布局。“要想建设生态文明社会,须铁腕治理,更须健全法制,且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必须坚持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按照‘不手软,不能下不为例’的原则,进一步提升违法成本,出重拳打击偷排偷放,让其付出沉重代价;严肃问责姑息纵容渎职者,使其受到应有处罚;坚决制止用环境当‘寻租筹码’的贪腐行为,对监管者与执法者的失职,更要以法律手段严厉打击。”董立华说。
刘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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