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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确定“安全教育课”为必修考查课

2010-12-01 信息来源:校报编辑部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高等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近日,学校下发关于开展“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的通知,并确定“安全教育课”为必修考查课。
  针对“安全教育进课堂”的授课形式和内容,通知规定,一、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将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二、开设安全教育课,安全教育课为必修考查课,课时总量32学时,每学期4个学时,共2个学分,平均每学年0.5个学分;学生成绩计入总成绩,按规定修满学分方可毕业;三、通过入学教育、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应急演练等多种途径和形式程,把课程教育和日常教育结合起来,善于利用已发生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学生,为学生提供直接经验;四、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公共安全应急知识、财产安全和物品保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饮食卫生安全、人身安全、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八个方面,可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增加新的内容;五、安全教育课程应与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紧密结合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开展“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了“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则由校保卫武装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同时,各学院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的组织实施。
  对教务处、保卫武装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的职责,通知作了明确分工, 同时还就教学计划的编制、教学大纲的编写、任课教师的选派培训及课程计划、成绩报送等作了详细规定。  
    通知希望,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制定方案,抓好落实,把“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与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学校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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