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1 信息来源: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依法开展学位相关工作,1月9日,学校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学习研讨和工作部署会议。副校长孙岩出席会议并讲话。研究生院副院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吕宏伟主持会议并作专题培训。
孙岩指出,学位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学位工作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依法治校、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孙岩强调,要从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的政治高度,深刻理解学习贯彻学位法,对于推动学校学位工作法治化与规范化、引领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把握核心要旨,集中精力做好相关制度文件的梳理、修订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监督有力。
会议决定成立贯彻落实学位法精神和相关制度修订工作领导组和工作专班,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在开展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学位法条文规定和立法精神,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分层级、系统化、全覆盖地做好包括学校章程、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架构和工作规程、课程与培养环节要求、学位授予标准与申请程序、导师队伍管理、学位材料档案管理、学位申请人权利救济途径等在内的学位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的修订工作,切实保证校内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时效性,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障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提升学位授予质量。同时,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的原则,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结合学位法对分类培养、分类评价的价值导向和具体要求,持续深化人才培养改革,制定完善具有时代特色和发展要求的学位授予标准,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会议还就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阅卷工作进行了安排。学校相关部门和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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