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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4-06-15 信息来源:法学院

日前,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山西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



6月13日,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座谈会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授牌仪式在东山校区举行。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韩光、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河、副校长孙岩出席会议。座谈会及授牌仪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建有主持。




黄河宣读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韩光向山西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王淑娟副教授颁发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奖励证书并授牌。

韩光表示,山西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参与援助案件评查、立法起草、科学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实现了法律援助、实践教学互相促进和融合,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示范样本。希望工作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高校法学优势,将工作站建成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有生力量、法律援助后备人才的培养基地、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高端智库。

孙岩代表学校向省司法厅长期支持我校法学学科发展表示衷心感谢,并简要介绍了我校法学专业教育的发展历程,强调了法学学科的重要性,表示将积极发挥综合性大学专业、人才优势,推动法学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双融双促、高质量发展。



会后,与会领导、师生参观了山西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虚拟仿真实验室、校园法庭,深入了解了我校在法律援助和法学实践教学方面的突出成果。

据悉,2021年山西省司法厅和我校共同设立山西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成立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范围,为培养卓越法治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此次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将为山西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乃至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注入新的动力,也为我校法学实践教学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推动我校法学专业学科建设迈上新台阶。

责编 | 瑄   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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