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9 信息来源:校报编辑部
8月27日上午,学校在文科楼九层会议室召开了学风建设委员会成员会议,就我校《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暂行规定(讨论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征求意见。校长郭贵春、副校长梁吉业出席会议。学风建设委员会全体成员及人事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人事处处长吴斗庆主持。
会上,梁吉业副校长首先对《暂行规定》修订的有关情况作了介绍。他指出,《暂行规定》出台的目的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风建设和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要求,从源头上建立对学术腐败的预防与处理机制,强化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和惩处。他要求委员会委员和有关部门提高对学术不端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认真展开对《暂行规定》讨论和完善,切实推进我校学风建设工作。梁吉业副校长还就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相关补充规定作了说明。
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就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成员调整情况、《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作了介绍,并对即将开始的职称评定工作作了安排。与会委员围绕《暂行规定》相关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了大家的讨论意见后,郭贵春校长作了讲话。他说,随着新世纪以来首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胜利召开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颁布实施,我国教育事业迎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对高等教育而言,就是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这是我国“十二五”期间教育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我校“十二五”阶段的明确奋斗目标,全校师生员工要积极准备、改革创新、充分作为,为建立符合山西大学实际的现代大学制度努力奋斗。他指出,学风建设委员会是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延伸,它的成立是学校学术权力功能的彰显,是我校向现代大学迈进的一个重要步骤。在我校建设具有地方示范作用研究型大学的征程中,随着学位点的高密度化、学生规模的调整、本科生博士生两端精英教育模式的提出以及专业硕士学位点数量的提高,对师生学术行为的要求也就越来越严格,学风建设委员会所承担的职责和发挥的作用也必将越来越大,各分委员会及所有委员一定要积极并正确地运用学术权力,充分履行职责,当好学校学术事业的把关人,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郭贵春校长号召,全校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工作;广大师生要切实提高学术自律意识,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在全校形成潜心研究、严谨治学的良好学术风气,坚决维护我校的学术声誉,捍卫这一学校生存发展的生命之源。同时,郭校长还从校院两级学风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学院分委员会的建设、加强机构制度程序的建设等方面对《暂行规定》提出了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