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9 信息来源:教务处 文字:赖源源
史凤林,男,汉族,1964年11月生,中共党员;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西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法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法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法理宪政教研室主任,山西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法治与乡村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山西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带头人,山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山西省监狱局执法监督员;山西省普法讲师团成员,山西省高校教学名师、山西省高校师德楷模;获山西省政府教学成果特等奖、 二等奖等、山西省《法理学》省级精品课程主持人和第一主讲人;主要研究领域为理论法学与法学教育。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山西省高等学校教改重点研究课题等十余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项目;出版学术专著《法学教育的理念与实践》等四部;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等五部教材;在《行政法学研究》《中国高等教育》等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
保持教育初心 让坚守更有力量
史凤林自1986年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学教育工作。自担任班主任的第一天、开始教学的第一堂课起,他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责任使命,为教书育人和专业学科建设乐于奉献、勤勉做人,35年来从未因为私事调过一节课。
2004年调入山西大学后,他始终奋战在教学第一线,承担多学科教学任务。17年来,他成倍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第一学期讲授本科《宪法学》;2005年至2008年负责讲授本科《法理学》《法学名著导读》《法学方法论》;法学双学位《法理学》;全日制(非法学)法律硕士《法理学》和《法律实践》;法学理论专业和法律史硕士研究生《法理学研究》《立法学》和《法律社会学》;2007年本科《法理学》获得山西大学校级精品课程,2008年获得山西省省级精品课程(山西大学和山西省第一门法学精品课程);2009年后还负责讲授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法理学专题》,在职法律硕士《法理学专题》《立法学》《法律援助》,法学硕士专业《法哲学与法学方法论》;法学本科《学位论文写作与社会调查》;2012年后负责讲授法学硕士《法学方法论》、合作讲授《学位论文写作与社会调查》;法学本科《新生研讨课》;2020年开始讲授法学博士《法理学》;法学理论博士《法理学与法哲学》《立法学》《法律社会学》。
他认为教学育人最重要的是两方面:一方面通过为人师表和教学示范对学生施加积极影响,从知识积累与创新、人格塑造与完善、身心健康与发展、方法掌握与运用等方面启智慧能全面实现教学育人的目标;另一方面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真心爱护每一位学生、真诚地呵护每一位学生、坦诚地与学生进行交流,最大限度尊重保护学生爱好兴趣,最大限度宽容学生偏激和无知,最大限度欣赏学生错误和失败,最大限度激励学生自我反思和历练成长。
在教学过程中,一方面坚持启发教育为主,让学生建构起知识体系逻辑结构,培养自主学习方法,如通过指导阅读经典名著,研习高水平的专业论文资料,定期交流学习体会经验,启发学生学会思考、寻找创新点、完善创新方法思路;另一方面坚持法学教育实践性特色,启发引导学生做到理论与实践沟通融合,以提升专业实务能力为主线。他指导学生科研训练的方式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通过指导学生完成资格论文与学位论文写作进行科研训练;二是通过指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训练;三通过指导学生参与完成专业竞赛进行科研训练。从2006年起他就开始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展科研训练。15年来先后指导本科生15组82人次大创项目,指导研究生科研13项39人次;17年来他指导本科毕业论文78人次,指导全日制研究生56人,在职研究生29人。此外,他通过微信平台、电子信箱等与任课班级学生建立师生学习互动平台,每个学期解答学生提问均超过1000个。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在全省各地进行法制宣传、接受学生及社会公众法律咨询,带领学生参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活动,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2013年和2014年其带领13名研究生、本科生参加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年度重点司法调研课题(“完善司法统计与案件审判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调研”和“人民陪审员参审规范化调研”),成果分别获得全省法院年度重点课题成果三等奖、优秀奖。2018年主持承担山西省法学会年度专项重点课题《山西省十三五立法规划调研》,带领2名研究生深入全国调研,4项立法建议被省人大采纳列为正式立法项目,1项立法建议被省人大采纳列为预备立法项目。2018、2019、2020年三年主持山西省法学会重点课题带领11名研究生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课题成果均获得一等奖。
百炼攻克难题 兢兢业业科研路
《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方法论、法学意识形态,他认为其最大的魅力包括两方面:一是其理论魅力,即通过课程教学奠定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培育学生马克思主义法学观和方法论,为部门法和法律实践提高普遍的理论指导;二是实践魅力,即在部门法具体规定和理论缺失、失效、矛盾时候,在法律实践出现疑难案件时候,法理学可以为法律实践提高最基本的思维和方法指导。这些是其他法学课程所不具有的。因此在17年《法理学》教学中,他始终遵循“以法理透视社会,由社会来揭示法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方面讲精讲透《法理学》提升其课程的理论价值,充分展现课程的理论魅力;另一方面密切联系法律实践,打通《法理学》与部门法的关系,从法律实践和部门法中汲取营养、不断充实课程教学内容,特别是运用法理学思维和方法解决司法实践与部门法中难题、疑难案例,提升课程实践价值、充分展示课程实践魅力。
在教学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很多,如时间紧、任务重、课题团队年轻缺乏经验、教改经费短缺、教改成果推广应用难等。最突出的困难三方面:一是开展教学改革时间紧(自己近10年教学工作量年均260多学时);二是教学团队更替频繁,需要不断培育新的年轻教学团队;三是教改成果推广难。针对上述三方面突出问题他在克服困难上采取四方面措施:其一,正确处理教学与教改关系,充分发挥团队合作优势,自己抓重点、破解难点,指导团队成员协力推进整体工作;其二,把教改和社会服务与人才培养密切结合,指导研究生、本科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提升教改的综合社会效果。其三,充分利用《法理学》精品课程平台与“法理学研究会”平台,广泛开展教学与教改交流合作,在省内通过学术讲座、精品课程建设、专业联盟建设,在校内通过示范教学、集体备课、参与教学大赛等活动培育教改团队,推广教改成果;其四,立足山西改革大局,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史凤林和学生先后与省司法厅、教育厅、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乡村振兴局等合作,组建《山西省行政立法基地》《山西省教育依法行政研究基地》《山西大学机关事务研究中心》《法治与乡村建设研究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他和团队主持参与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培训、普法讲座、法治政府示范县建设评估、法治社会示范县建设、全国学宪法演讲与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大赛、法律咨询与援助等活动培育教改科研团队,凝练教改成果,深化实践教学。
近十年来,史凤林积极投身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先后主持一项国家级教改课题、两项省级重点教改课题、四项省级一般教改课题;参与省级教改课题七项;2018年主持省级教改课题成果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山西省高校教学名师”“山西省高校师德楷模”“山西大学十佳师德标兵”“山西大学教学标兵”。
殷殷期待后浪 创造共赢的未来
秉烛明学志,万缕师生情。在教学过程中,他印象深刻的事情有两件:一是他的《法理学》是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第一门专业课,每年新生入学的第一节课,当他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年轻学子,看到学生们那一双双渴望获得知识的目光,就不由自主感到作为一名大学老师的光荣使命,从而唤起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激发立德树人的永恒追求。二是每年毕业典礼和毕业照相,送走一届届法学精英,奔赴祖国法治建设岗位,他都感到由衷欣慰,与学生们共同分享收获的喜悦。
家人之名师生情。在他多年教学过程中,印象深刻的学生有两位:一位是35年前第一次担任班主任时候,一位患病休学的同学。他和学生父亲一起把学生送回家里,分别时学生拉着他的手送了4公里,不停重复一句话“老师我要回学校”。一年后学生治愈返校并最终完成学业,顺利毕业,最终成为一名优秀检察官和领导。另一位是六年前一位研究生(推免研究生),刚入学第一天到办公室告诉他要退学。经过反复沟通才知道该名学生大四的时候父亲去世,母亲和哥哥有病,家庭条件不允许继续读研。后来学生在他的一直鼓励帮助下,不仅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还参与他的一项省级科研课题,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彭真奖学金。
现在国家提倡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史凤林老师接受采访时,回应道,全面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新时期治国理政的基本战略,需要提高每一个公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以推动法治思维养成,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非法律专业学生,一方面提高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抓住和充分利用大学期间法学辅修课程、法律基础公共课程教学机会,以高素质公民意识培育为目标,积极普及学习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善于从社会实践中发现法律问题,通过自己、家人、同学、朋友等生活中发生的典型个案咨询与解决的实践,提升学法、守法、用法的素质和能力。